學士班學分表

學士班學分表

113學年度

學分表:

  1. 必修學分表(113入學生適用)
  2. 選修學分表(113入學生適用)

相關規定:

請參閱「畢業學分認定表」最末頁「注意事項」。

 

112學年度

學分表:

  1. 必修學分表(112入學生適用)
  2. 選修學分表(112入學生適用)

相關規定:

請參閱「畢業學分認定表」最末頁「注意事項」。

 

111學年度

學分表:

  1. 必修學分表(111入學生適用)
  2. 選修學分表(111入學生適用)

相關規定:

請參閱「畢業學分認定表」最末頁「注意事項」。

 

110學年度

學分表:

  1. 必修學分表(110入學生適用)
  2. 選修學分表(110入學生適用)

相關規定:

請參閱「畢業學分認定表」最末頁「注意事項」。

 

109學年度

學分表:

  1. 必修學分表(109入學生適用)
  2. 選修學分表(109入學生適用)

相關規定:

  1. 教育目標:培養物理治療師的專業能力、促進物理治療的學術研究與發展、提升物理治療對於國民健康服務的貢獻。
  2. 109學年度入學新生實施,本系4年制,最低畢業學分為128學分,含系訂必修78學分,通識教育課程28學分,選修22學分。
  3. 畢業前必須通過英文鑑定,方能畢業。相關規定依本校「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4. 臨床醫學選修課程(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、骨科學概論、病理學概論、內科學概論、神經學概論、小兒科學概論、復健醫學、外科學概論、放射線學概論、公共衛生學)必須至少修滿10學分,其中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等3科必須至少選修1科,其他臨床醫學選修課程(含公共衛生學)應至少選修4科。
  5. 物理治療導論、肌動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操作治療學及實習、物理治療因子學及實習(上)(下)、機能再教育及實習、骨科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心肺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神經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小兒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科技輔具學及實習、臨床實習(一)(二)等科目成績必須全數及格,方可修習臨床實習(三)至(八)。
  6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3年級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下列課程:基礎物理治療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、大體解剖學、大體解剖學實習。
  7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2年級下學期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基礎物理治療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、操作治療學及操作治療學實習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大體解剖學、大體解剖學實習及肌動學;修習生物力學之前必須曾經修習大體解剖學。。
  8. 本學分表做為畢業學分認定之依據。

 

108學年度

學分表:

  1. 必修學分表(108入學生適用)
  2. 選修學分表(108入學生適用)

相關規定:

  1. 教育目標:培養物理治療師的專業能力、促進物理治療的學術研究與發展、提升物理治療對於國民健康服務的貢獻
  2. 108學年度入學新生實施,本系4年制,最低畢業學分為128學分,含系訂必修78學分,通識教育課程28學分,選修22學分。
  3. 畢業前必須通過英文鑑定,方能畢業。相關規定依本校「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4. 臨床醫學選修課程(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、骨科學概論、病理學概論、內科學概論、神經學概論、小兒科學概論、復健醫學、外科學概論、放射線學概論、公共衛生學)必須至少修滿10學分,其中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等3科必須至少選修1科,其他臨床醫學選修課程(含公共衛生學)應至少選修4科。
  5. 物理治療導論、肌動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操作治療學及實習、物理治療因子學及實習(上)(下)、機能再教育及實習、骨科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心肺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神經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小兒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科技輔具學及實習、臨床實習(一)(二)等科目成績必須全數及格,方可修習臨床實習(三)至(八)。
  6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3年級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下列課程:基礎物理治療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、解剖學、解剖學實習。
  7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2年級下學期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「基礎物理治療學」、「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」、「操作治療學」及「操作治療學實習」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「解剖學」、「解剖學實習」及「肌動學」;修習「生物力學」之前必須曾經修習「解剖學」。
  8. 本學分表做為畢業學分認定之依據。
  9. 其他校級規定請參考畢業學分認定表。

 

107學年度

學分表:

  1. 必修學分表(107入學生適用)
  2. 選修學分表(107入學生適用)

相關規定:

  1. 教育目標:培養物理治療師的專業能力、促進物理治療的學術研究與發展、提升物理治療對於國民健康服務的貢獻
  2. 107學年度入學新生實施,本系4年制,最低畢業學分為138學分,含系訂必修88學分,通識教育課程28學分,選修22學分。
  3. 畢業前必須通過英文鑑定,方能畢業。相關規定依本校「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4. 臨床醫學選修課程(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、骨科學概論、病理學概論、內科學概論、神經學概論、小兒科學概論、復健醫學、外科學概論)必須至少修滿8學分,其中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等3科必須至少選修1科,其他臨床醫學選修課程應至少選修3科。
  5. 物理治療導論、肌動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操作治療學及實習、物理治療因子學及實習(上)(下)、機能再教育及實習、骨科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心肺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神經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小兒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科技輔具學及實習、臨床實習(一)(二)等科目成績必須全數及格,方可修習臨床實習(三)至(八)。
  6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3年級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下列課程:基礎物理治療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、解剖學、解剖學實習。
  7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2年級下學期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「基礎物理治療學」、「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」、「操作治療學」及「操作治療學實習」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「解剖學」、「解剖學實習」及「肌動學」;修習「生物力學」之前必須曾經修習「解剖學」。
  8. 本學分表做為畢業學分認定之依據。
  9. 其他校級規定請參考畢業學分認定表。

 

106學年度

學分表:

  1. 必修學分表(106入學生適用)
  2. 選修學分表(106入學生適用)

相關規定:

  1. 教育目標:培養物理治療師的專業能力、促進物理治療的學術研究與發展、提升物理治療對於國民健康服務的貢獻
  2. 106學年度入學新生實施,本系4年制,最低畢業學分為140學分,含系訂必修94學分,通識教育課程28學分,選修18學分。
  3. 畢業前必須通過英文鑑定,方能畢業。相關規定依本校「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4. 臨床醫學選修課程(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、骨科學概論、病理學概論、內科學概論、神經學概論、小兒科學概論、復健醫學、外科學概論)必須至少修滿8學分,其中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等3科必須至少選修1科,其他臨床醫學選修課程應至少選修3科。
  5. 物理治療導論、肌動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操作治療學及實習、物理治療因子學及實習(上)(下)、機能再教育及實習、骨科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心肺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神經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小兒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科技輔具學及實習、臨床實習(一)(二)等科目成績必須全數及格,方可修習臨床實習(三)至(八)。
  6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3年級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下列課程:基礎物理治療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、解剖學、解剖學實習。
  7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2年級下學期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「基礎物理治療學」、「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」、「操作治療學」及「操作治療學實習」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「解剖學」、「解剖學實習」及「肌動學」;修習「生物力學」之前必須曾經修習「解剖學」。
  8. 本學分表做為畢業學分認定之依據。
  9. 其他校級規定請參考畢業學分認定表。

 

105學年度

學分表:

  1. 必修學分表(105入學生適用)
  2. 選修學分表(105入學生適用)

相關規定:

  1. 教育目標:培養物理治療師的專業能力、促進物理治療的學術研究與發展、提升物理治療對於國民健康服務的貢獻
  2. 105學年度入學新生實施,本系4年制,最低畢業學分為138學分,含必修121學分,選修17學分。
  3. 畢業前必須通過英文鑑定,方能畢業。相關規定依本校「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4. 臨床醫學選修課程(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、骨科學概論、病理學概論、內科學概論、神經學概論、小兒科學概論、復健醫學、外科學概論)必須至少修滿8學分,其中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等3科必須至少選修1科,其他臨床醫學選修課程應至少選修3科。
  5. 物理治療導論、肌動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操作治療學及實習、物理治療因子學及實習(上)(下)、機能再教育及實習、骨科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心肺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神經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小兒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科技輔具學及實習、臨床實習(一)(二)等科目成績必須全數及格,方可修習臨床實習(三)至(八)。
  6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3年級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下列課程:基礎物理治療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、解剖學、解剖學實習。
  7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2年級下學期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「基礎物理治療學」、「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」、「操作治療學」及「操作治療學實習」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「解剖學」、「解剖學實習」及「肌動學」;修習「生物力學」之前必須曾經修習「解剖學」。
  8. 本學分表做為畢業學分認定之依據。
  9. 其他校級規定請參考畢業學分認定表。

 

104學年度

學分表:

  1. 必修學分表(104入學生適用)
  2. 選修學分表(104入學生適用)

相關規定:

  1. 教育目標:培養物理治療師的專業能力、促進物理治療的學術研究與發展、提升物理治療對於國民健康服務的貢獻
  2. 104學年度入學新生實施,本系4年制,最低畢業學分為138學分,含必修121學分,選修17學分。
  3. 畢業前必須通過英文鑑定,方能畢業。相關規定依本校「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4. 臨床醫學選修課程(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、骨科學概論、病理學概論、內科學概論、神經學概論、小兒科學概論、復健醫學、外科學概論)必須至少修滿8學分,其中中醫學概論(B)、經絡保健學、中醫傷科學等3科必須至少選修1科,其他臨床醫學選修課程應至少選修3科。
  5. 物理治療導論、肌動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操作治療學及實習、物理治療因子學及實習(上)(下)、機能再教育及實習、骨科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心肺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神經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小兒物理治療學及實習、科技輔具學及實習、臨床實習(一)(二)等科目成績必須全數及格,方可修習臨床實習(三)至(八)。
  6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3年級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下列課程:基礎物理治療學、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、解剖學、解剖學實習。
  7. 物理治療學系學生(含轉學、轉系和雙主修學生)修習2年級下學期物理治療專業必修課程「基礎物理治療學」、「基礎物理治療學實習」、「操作治療學」及「操作治療學實習」之前,必須曾經修習「解剖學」、「解剖學實習」及「肌動學」;修習「生物力學」之前必須曾經修習「解剖學」。
  8. 本學分表做為畢業學分認定之依據。
  9. 其他校級規定請參考畢業學分認定表。